宜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23年3月30日舉行第十二次會議:
任命
李輝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庭長;
賈琪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民事審判庭庭長;
艾貽學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江帆同志任宜都市人民法院紅花套人民法庭庭長;
謝楠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;
張冬芹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聶家河人民法庭庭長:
鄔海鳳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、枝城人民法庭副庭長
張陽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、民事審判庭副庭長;
龍苗苗同志為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
李輝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聶家河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
謝楠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王家畈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
賈琪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;
江帆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副庭長職務;
張冬芹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副庭長職務;
秦剛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胡勝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姚洪濤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閆友斌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鄭蘭武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周玉華同志宜都市人民法院紅花套人民法庭庭長職務。